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出售藥品
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出售藥品是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建議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不要出售藥品,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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