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如下:
1.提交相關文件:包括《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等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情況登記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等。
2.提交經營場所相關證明:包括食品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經營場所布局圖以及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提交食品安全相關材料:包括食品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表、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如果是申請銷售散裝熟食制品或散裝酒的,還需要提交與掛鉤生產單位的合作協議及生產單位的相關許可證明等。
4.申請受理:將以上所有材料提交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般在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的業務受理窗口)。材料齊全后,領取《接收材料憑證》或《受理通知書》,等待許可核準結果。
5.現場核查(如有需要):對于從事學校、托幼單位食堂或大型餐飲業的申請者,可能需要配合市場監管局進行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可領取電子版食品經營許可證。
請注意,不同地區和具體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咨詢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的規定和要求。此外,辦理流程可能涉及一定的費用和時間,請提前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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