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不能抵扣進項稅有哪些情況
以下是增值稅不能抵扣進項稅的情況:
1.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對于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業務,如銷售不動產、金融保險服務等,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能進行抵扣。
2.不符合規定的購進貨物或服務:如果購進的貨物或服務不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進項稅額抵扣條件,則不能用于抵扣進項稅額。例如,購買的不屬于企業正常經營范圍的產品或服務,或者沒有取得合法發票等憑證的支出。
3.已申報退還的進項稅額:已經向稅務機關申報并獲得批準退還的進項稅額,不能再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4.自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自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只能計入成本費用中。
5.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免稅”的項目: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免稅”的項目,其對應進項稅額也不能進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舉的情況并不是全部,具體是否可抵扣進項稅額還需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判斷。
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瞳尚品園1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