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具體來說,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其中,收入總額包括:
1.生產經營收入;
2.財產轉讓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賃收入;
5.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如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還款、逾期沒收包裝押金收入等。
不征稅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免稅收入包括: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此外,企業所得稅還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具體政策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企業咨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師以獲取準確的信息和指導。
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瞳尚品園1號樓